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刘刚刚等30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张瑞等39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吴学红等61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梅业伟等59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蒋志明等19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
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批)
2、
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批)
3、
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批)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