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杨哲等116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周昉等185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浩等298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吴宝星等275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高腾飞等45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
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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