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苏省推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意见的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提请推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请示》(苏建函注册〔2021〕1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推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