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十五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张忠和等5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杜建能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孔维伟等78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曾博等136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郭强等2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谷雨峰等79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赵忠梅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陈曲等41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8月2日

附件:1、

张忠和等58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孔维伟等78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曾博等136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谷雨峰等79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陈曲等41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

杜建能1名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

郭强等2名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

赵忠梅1名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