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在2023年8月21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zjtzcfg@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邮编650228,并在信封上注明“文件清理征求意见”。

 

附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