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行《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要求,现将举行《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1会议室举行(红塔东路3号)。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汪 巡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
(二)决策发言人
边
疆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三)听证记录人
常
青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主任科员
(四)听证代表
王金美
云南省人大代表
刘 英 云南省政协委员
邓晓盈 昆明理工大学健康生活目的地产业链研究院副院长
吴 静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教授
刘 剑 昆明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刘志伟
西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
罗世娴
官渡区物业行业委员会副书记
代 晨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倪 娜 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彭福州
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鸥 江东花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崔秀丽
五华区远洋风景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李进发
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李 侠 云南宇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捷斌 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总经理
尚仕琦
云南卓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鹏 云南实力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余瑞仙
滇池卫城业主代表
杨红森
昆明菲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洪钟 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公司昆明分公司副总工程师
(五)旁听人员
相关市民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参会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特此公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