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行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行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一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举行《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1年9月上旬,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由省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代表与其他关心物业管理工作的普通公民组成,名额为8至10人;

2.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和专家,名额为7至10人;

上述第1项、第2项申请报名人数不足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申请而未被选取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与本次重大决策事项有直接关系,在本省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其中,报名信函请寄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昆明市西山区红塔东路3号,邮政编码:650228),并在信封上注明“听证会报名”字样;报名传真电话:0871-64320246;网上报名请登陆https://zfcxjst.yn.gov.cn/下载报名表(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应使用此报名表),填写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ynszjtfdcscjgc@163.com。

报名时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报名参加听证会的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18:00止。

五、参会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实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单后,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https://zfcxjst.yn.gov.cn/)上公布听证会的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2021年8月27日前将《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参会代表。

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在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该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871-64320876

    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doc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