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第23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通告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建设管理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7〕407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第23批申请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喻明等97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予以通告(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二级建造师(员)延续注册审批合格人员名单.xls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