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相关事项的审计决定》(云审决〔2021〕37号)要求,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高度重视违规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全国精神文明奖458,061.92元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向单位职工通报审计决定,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整改时限,及时下发《关于清退2020年文明单位奖励工资的通知》。现已将向34名劳务派遣职工违规发放的全国精神文明奖全部退回单位经费账户(1人因病去世),共退还资金449,829.96元。
省级中心现已和劳务派遣公司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今后发生的劳务派遣费用全部由公司代管代发,中心不再直接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报酬,确保按照审计要求彻底整改到位。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