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建村[202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应急管理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能源局:

现将《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能源局    

2022年12月22日     

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