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的解决我区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办法》(2018年8月1日起实施)进行了修改,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1、电子邮箱:nmgqcgxb@126.com
2、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
3、邮编号码:010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