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2〕4号

为加强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强化信用约束,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房地产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拟就《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月18日上午9 时。

二、会议地点

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二楼大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该听证会。相关要求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一旦被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四)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报名方式,报名人请将填报完整的《听证会代表报名表》(附后)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承办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17时。 

联 系 人:妮  拉

联系电话:0471-6945031

电子邮箱:nmgjstfcc@163.com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11日        

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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