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内蒙古自治区牧区用塑料暖棚建筑使用技术规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130号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名单的通知》(内建标函〔2019〕124号)要求,我厅组织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起草了地方标准《内蒙古自治区牧区用塑料暖棚建筑使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逾期视为无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181023626@qq.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45号

邮政编码:01401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牧区用塑料暖棚建筑使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2021年8月24日      

内蒙古自治区牧区用塑料暖棚建筑使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