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拟表彰2020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企业创建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积极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内建建[2013]666号)的规定,在企业申报、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经会议研究,确定巨华世纪城·锦绣园四标段等303个工地为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现予公示。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8月12日。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均可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
邮 编:010020 电 话:0471-6610118
附件: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拟表彰名单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