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系统优化升级暂停服务的公告

〔2023〕3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行政审批系统优化升级暂停服务的公告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更好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我厅对部分资质资格类事项办事流程进行了再优化,根据优化流程和实际审批工作需要,为保证系统良好运行,持续提供优质服务,我厅将于2023年1月12日零时至2023年1月27日24时对自治区住建厅审批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期间为保证数据准确性和连续性,系统暂停服务,并对“待提交”办件做删除处理,仍有申报需求的申请人可于系统优化升级后重新“新增申请”进行申报。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