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建行函〔2023〕33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现将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C0292-2022)》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区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具体样式见附件1。

二、2023年3月31日前,纸质证书和新旧电子证书均可正常使用。持有纸质证书和旧版电子证书的企业,应尽快换发新版电子证书,2023年4月1日起,纸质证书和旧版电子证书失效。

三、换发路径:企业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选择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人办事栏目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附件中上传换证申请表(附件2),提交即可。

四、企业应妥善保管电子证书,我厅推行亮“电子证”,如确需使用纸质版证书,企业可自行打印。各级住建部门、有关企业和人员可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zlaq.mohurd.gov.cn)查验电子证书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照面右上角二维码进行查验。

附件:1.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底板样式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023年1月30日

(联系人:张育齐,联系电话:6945165)

(此件主动公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表.pdf|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底板样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