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相关要求,现对十周年经验总结交流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代建中心十周年经验总结交流视频拍摄制作采购。
2、服务内容:对代建中心(代建局)成立十年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等进行拍摄制作。
二、供应商资格
1、服务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服务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视频拍摄、制作参数与要求
1、制作内容:10-12分钟视频1个、内部精剪片1个、3-5分钟廉洁文化微电影1部等。
2、语种:中文配音、中文字母。
3、规格:高清。
4、交片形式:数据版。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既无字幕无包装及音频分轨版本)
5、乙方负责全部的脚本创意、细化、台词、分镜头、字幕、配音、配乐、特技、剪辑、合成等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视频的制作脚本供甲方验收,制作脚本应符合甲方的视频制作要求等内容。
6、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制作要求进行制作,保证视频的画面画质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双方约定标准,完成后的视频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制作要求所确定的标准。
7、乙方保证视频制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画面、音乐、配音等)合法,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四、递交资料的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在2022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呼和浩特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1222室递交报名材料。
联系电话:0471-5183525 联系人:张志民
2、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l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l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l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l 其他材料:
(1)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到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
(2)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3)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4)企业曾经拍摄制作的相关代表作品。
(5)按照代建中心视频拍摄、制作参数与要求起草拍摄及制作方案,视频报价单(单独密封)。
(6)指导拍摄制作视频的相关工作人员职称证书(正高级新闻类编辑,不少于2名)
(7) 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