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竞选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代建中心)负责代建的自治区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已具备竞选施工监理的条件,现进行公开竞选。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自治区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筑面积21231平方米。

2.维修改造资金:约3194万元。

3.建设计划工期:自实际开工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

4.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党校旧址(乌兰察布东路71号)。

5.最高竞选限价:30万元。

6.服务期:自实际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终止。

7.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采购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含1#楼、2#楼、3#楼、6#楼拆除工程、建筑装修工程、通用安装工程,2#楼加固工程,1#楼、2#楼、3#楼电梯设备,院内管网工程等施工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按建设单位授权批准工程开工报告;

2.协助委托人审查工程承包人的专业分包资格;

3.控制工程进度按计划落实到位;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4.核对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及合同明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劳动设备数量、施工机械的数量(型号)到位情况;

5.监督检查工程承包人执行合同及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及设计要求,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

6.定期组织由委托人、监理人、工程承包人等参加的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等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监督有关方按期整改到位;

7.针对设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8.主持各工程承包人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对有关质量、进度、投资、变更、安全、文明施工等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并组织落实到位;

9.监督检查各承包人各阶段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是否符合资料备案的要求;

10.负责每月向委托人及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1.依据委托人与工程承包人签订合同中的付款约定,审核工程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报表并及时上报委托人;

12.协调委托人、工程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13.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工作,对设计图纸复查核对,优化和改善设计,对有关设计问题及工程措施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接工作。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贯通复测资料和中线及水准桩的保护措施,对于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

14.施工变更结算、分阶段结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图的审查:监理人必须在施工单位提交后进行严格审查,否则委托人有权聘用专业机构进行审查,费用从监理费中扣除。

三、竞选单位须符合的要求

1.竞选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竞选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竞选单位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详见附件1);

4.竞选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竞选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竞选项目竞选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竞选项目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本竞选项目递交竞选文件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6.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

注:1.近五年是指2016年1月至2021年8月17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3.竞选单位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若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有矛盾之处又无相关证明材料,则该业绩不符合要求。类似项目完成时间以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四、竞选报名

1.本次竞选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和获取竞选文件,竞选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nmgdjj@sina.com),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自治区代建中心将竞选文件回复至竞选单位邮箱;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12时至2021年8月21日12时(北京时间),以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资料:报名时竞选单位须提交下列加盖竞选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

(1)介绍信一份(格式见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4)近五年完成的一项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包括监理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五、竞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竞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25日7时至9时,以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收到竞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竞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竞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竞选申请文件电子版(PFD格式)发送至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nmgdjj@sina.com)。

3.中选单位确定后,中选单位按竞选文件要求向自治区代建中心提交竞选申请文件纸质版。

六、竞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

(1)固定总价包括投标人履行监理合同所需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各种取费、政策性调整因素、各种税金、投标人期望的利润、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的费用等(监理正常工作、额外工作、附加工作、其他技术咨询服务等报酬在投标报价中分别列出计算方法)。

(2)中选单位除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价格因素外,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监理酬金或提出调整要求。竞选报价中所发生的遗漏内容,以及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有不免除以缺漏项费用为理由的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2.报价依据:竞选单位结合竞选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了采购服务范围、市场竞争、工作周期、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3.合同类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4.费用支付方式:详见竞选文件;

5.本次竞选设有最高竞选限价。

七、竞选公告发布时间与媒介

1.发布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0日;

2.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八、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


系 人:李帅、杨博、王佳、赵诣、王小寒

联系电话:0471-5183538/6525623

附件:1.自治区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人员配置要求

      2.介绍信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        

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自治区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人员配置要求.docx|附件2介绍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