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既有非居住建筑租赁居住化改造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函﹝2022﹞2978号),我厅组织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既有非居住建筑租赁居住化改造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将书面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电子邮箱(zjtbiaodingchu@163.com)。书面材料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公章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名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

附件:《既有非居住建筑租赁居住化改造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