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住建厅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附件:1.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2.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