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及成果评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南部新区BQ31-07地块建设项目(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建设项目、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广场产业综合配套建设项目)等10项申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B-01地块1-1标段工程等13项申报示范工程应用成果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组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1月25日—11月29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诉、投诉材料,个人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我厅建筑管理处。联系电话:85534792,电子邮箱:344614530@qq.com。

附件:1.申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评审意见

      2.申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意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