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能,方便市场主体,自2025年11月1日起,对省级监督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报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使用已取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系统,根据信息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相关操作参考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申报完成后,系统生成的二维码请及时保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扫描二维码查看办理进度。若系统显示未通过,需重新建项填报项目进行再次申报。
三、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时,在四川政府服务网中填写的信息提交完成后,系统内不能修改或撤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且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应保持一致。若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填写错误造成审核不通过,后果自负。
附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操作手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