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九寨沟县广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14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告

经核查,九寨沟县广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14家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现责令上述企业在2022年1月31日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整改期满后我厅将再次进行注册建造师数量核查,仍不满足要求的,本机关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28-85556853。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