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21〕88号)要求,我们对各受检企业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违规使用“挂证”人员和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9日。
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受检企业可在2021年11月19日18时前委托本企业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提交装订成册的申述材料(含佐证资料)。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不再受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3日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6号住房城乡建设厅566办公室;联系电话:028-6764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