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2015〕886号)规定,按照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三审两公示”要求,会理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一水厂)、自贡信开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自贡市东部第二污水处理厂)等50家供水排水企业经复核和公示,考核结果为合格(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第一批城市(县城)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合格企业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1日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2015〕886号)规定,按照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三审两公示”要求,会理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一水厂)、自贡信开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自贡市东部第二污水处理厂)等50家供水排水企业经复核和公示,考核结果为合格(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第一批城市(县城)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合格企业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