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建立多方监督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本市有关规定,拟定了《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对该办法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以上事项公示7个工作日(2021年8月12日至8月20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电子来信的方式(邮箱szjwwyglc@tj.gov.cn),向我委物业管理处反映公开征求意见稿存在的问题。
附件:《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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