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的公示

按照《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津建筑[2016]506号)文件要求,现对已向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承诺近三年在津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公示。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有:

1、天津市房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2、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3、河南省兴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宿迁市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6、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022)24134676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

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