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天津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业主、业主大会的议事行为,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原《天津市业主会章程(示范文本)》(津房物[2004]214号)同时废止。

附件:《天津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天津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