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星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前,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中发现你公司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经核查:
你公司现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4名,其中2名实际社保缴费不在本单位,已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现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名,且其实际社保缴费不在本单位,已不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现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0名,已不满足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同时闫铭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林文科作为你单位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张慧作为你单位申请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郭建党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苏维华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高玉会作为你单位申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时的技术负责人、刘艳生作为你单位申请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现均已不在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满足其资质标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第28条规定,责令你公司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并在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材料提交至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五号路七号海河大厦三楼313室)。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依法撤回你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