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天津海润天达密封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

各有关企业:

目前,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中发现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再符合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经核查:

1.天津海润天达密封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注册建造师0名,已不满足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2.天津市伟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名,其中4名实际社保缴费不在本单位,已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3.天津市东森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0名,已不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同时景县强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孙明军作为你单位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常志峰作为你单位申请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现均已不在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满足其资质标准。

4.鑫冠(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4名、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名,且其中1名实际社保缴费不在本单位,已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同时王建英作为你单位申请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马社芳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现均已不在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满足其资质标准。

5.天津尚际元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2名,已不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6.天津市捷嵘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名,已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现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名,已不满足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7.天津市骞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名、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名,已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现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名,已不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同时甄君英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张海伟作为你单位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冯万辉作为你单位申请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王斌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张亮作为你单位申请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李磊作为你单位申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龙飞作为你单位申请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荣辉先作为你单位申请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现均已不在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满足其资质标准。

8.天津思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名,已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现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名,已不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同时王荣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左桑田作为你单位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周新民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现均已不在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满足其资质标准。

9.天津科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现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4名、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0名,已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10.天津缘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名,且其实际社保缴费不在本单位,已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现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名,且其实际社保缴费均不在本单位,已不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现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0名,已不满足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同时滕辉云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刘仲达作为你单位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赵婷婷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冯波作为你单位申请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现均已不在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满足其资质标准。

11.天津特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谢勇作为你单位申请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现已不在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满足其资质标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28条规定,责令你公司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并在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材料提交至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地址:河东区大直沽五号路七号海河大厦三楼313室)。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依法撤回你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