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4号楼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项目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住建科函〔2021〕269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4号楼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认定工作。经建设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该项目符合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21)相关条款及要求,符合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现将项目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8月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均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 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概况

(联系人: 陈施佳 联系电话: 022-28468612)

附件:


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概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