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津住建设〔2020〕51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已组织主编单位会同有关专家完成了我市2015年发布的17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复审工作。经审核,继续有效标准6项,需修订标准7项,废止标准4项。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度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一览表
2021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