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监管范围和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各层级全链条监管责任,规范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市安委办要求,现将《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各单位,请各区政府、各部门参照通知有关要求,对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实行无盲区安全监管,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函。
附件:滨海新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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