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相关工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定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12号)等有关规定,我委修订了《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22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示范文本.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