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要求,为规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2025年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
请各培训机构及时更新培训内容,认真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我委将于二季度对各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按照大纲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将停止其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业务直至其整改合格。对于在继续教育培训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继续教育培训资格。
此函。
附件:2025年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
(联系人:赵煊 联系电话:2966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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