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工地内建筑材料的使用监督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建设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我委定于2022年4月至 7月,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天津市建材业协会)对全市在建项目开展重要建材质量抽查和使用信息公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关于建筑材料有关要求执行情况。重点对实体工程质量和涉及结构安全的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等重要建材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测。
(二)落实《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建设材〔2016〕299号)的文件要求,检查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住建发〔2020〕2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切实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津住建质安函〔2021〕362号)中关于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制定检查计划,拟定检查用表,汇总检查情况,形成分析报告。
(二)检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检查组从我市在建项目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并提前一天通知市住建执法总队或各区住建委,由市住建执法总队或各区住建委及时通知受检项目配合检查。
(三)受检项目应全力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要真实准确,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检查服务有异议,应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质量安全处反馈。
三、检查结果运用
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市区两级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市住建执法总队和各区住建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督促受检项目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依法严肃处理。
2022年4月20日
(联系人:质量安全处冯忠波;联系电话:28468168 建材业协会王靖;联系电话:1382167502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