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废止《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天津住建厅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当前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废止《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发〔2018〕7号)。 特此通知。 2021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