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经我委研究,决定废止《批转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定的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拆〔2011〕150号)。涉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发管理有关事宜,由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受托开发单位依法协商确定。
特此通知。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经我委研究,决定废止《批转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定的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拆〔2011〕150号)。涉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发管理有关事宜,由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受托开发单位依法协商确定。
特此通知。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