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187号)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对已获认定的国家生产基地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已获认定的国家生产基地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生产基地自查报告、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5份,电子版发至邮箱)报送至市绿建中心汇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评估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绿建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91号,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装配式建筑科)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187号)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李全润、赵海波联系电话:022-23622456 邮箱:ljzxzpsjzk@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18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