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等两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1〕3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19〕4号)、《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19〕3号)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执行相关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1、2,以下统称统计调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及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地在本市且持有国家和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报送流程
(一)企业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原件请送至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海河大厦305)。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于2021年7月10日前审核企业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并对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复核和汇总,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完成对我市统计报表数据的确认并上报住建部。
三、相关要求
一是各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统计工作,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予以相应处罚。
二是统计报表系统供有关企业免费使用,用户可在统计报表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登录和操作。
附件:1.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制度
3.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2021年6月7日
( 联系人:沈学伟 联系电话:24319811 技术咨询:010-88018812 010-88018813 )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