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中咨国计(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公示

中咨国计(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我委向你单位下达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中咨国计(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

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你单位持有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异议,可向我委提出申诉。如需申诉,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政务服务中心B厅58号窗口

联系电话: 022-24538428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