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满足施工企业现场施工专业人员培训需要,现就申报2021年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单位(以下简称“培训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遵纪守法,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建立相对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运营管理规范。
(四)具有与培训职业岗位、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实训设施、设备。
(五)有专门负责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机构,有与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专职教师及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六)配备开展培训测试所必须的计算机、网络环境、视频监控等设备,自愿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培训监管。
二、申报资料
(一)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申请。具体内容包括:培训单位基本情况、现有教学资源情况、培训场地软硬件条件、培训部门工作力量及师资情况等。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申报表》(详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遵循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培训单位携带申请材料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单位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有主管单位的,还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于2021年10月29日前报送至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高建022-28468612
天津市建设市场服务中心:张彩霞 022-23368493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海河大厦3楼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单位申报表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