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2023年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动态核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对抽取的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开展了动态核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核查结论:

一、核查情况

本次核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市场管理处、市住建执法总队、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开展,要求受检的50家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动态核查要求提交书面自查材料,重点核查企业现有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相应受检资质标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委对企业报送的自查材料进行了核查。

经查,天津市明路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报送的自查材料未发现问题;天津中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未报送自查材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天津市海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经系统比对注册人员与报送的自查材料不一致,核查结论为不合格;天津恒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相应资质已注销。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按照动态核查要求重新报送整改材料。整改材料应一次性准备齐全报送核查。逾期不改正或提交的整改材料经核查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依法撤回企业相应资质。

本次动态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在整改期间因承揽业务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动态核查结论

附件:


动态核查结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