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2024年第二批撤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公告

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近期,我委向天津喜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天津河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勘察设计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责令有关企业按照资质标准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截至整改期限结束,天津喜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天津河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对于企业人员的最低要求,未按照资质标准要求整改到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第160号令,2018年修改)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的规定,我委依据职权,依法撤回天津喜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天津河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相关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一并作废。

附件:2024年第二批撤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名单

附件:


2024年第二批撤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