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华瑞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6月,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2个月内完成整改,你单位在整改期内提交了整改材料,但部分资质技术负责人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南华瑞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资质的公示》,你单位在公示期内提交了申诉材料,但部分资质技术负责人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28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你单位持有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19、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B厅58号窗口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