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度安徽省“沥青工”关于举办2021年度安徽省“沥青工”“维修电工(路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建城函〔2021〕70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及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展示“徽匠”风采,推动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劳动者大军。经研究,拟定于2021年9月下旬举办2021年度安徽省“沥青工”、“维修电工(路灯)”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一)竞赛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安徽省建设建材工会、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

(二)竞赛组委会

成立2021年度安徽省“沥青工”、“维修电工(路灯)”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竞赛工种

(一)沥青工(800000102)

工种定义:参赛对象须为全省市政施工企业在职沥青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二)维修电工(路灯)(6-07-06-06-05)

工种定义:参赛对象须为全省路灯管养单位或路灯养护服务企业在职员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8月20日

竞赛时间:2021年9月-10月。

竞赛地点:合肥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人员

(一)各市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动员并组织相关市、县企事业单位参与,通过推荐或选拔赛等方式组成1个代表队参赛(承办市增加一个代表队)。各市代表队由领队(各市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和参赛选手组成。

沥青工职业竞赛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参赛选手组成;维修电工(路灯)职业竞赛代表队由1名领队,4名参赛选手组成。

(二)参赛人员应是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报名参赛选手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已通过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再作为选手参加本次竞赛。参赛人员需通过大赛组委会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

五、竞赛方式

竞赛科目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试两部分,主要考查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操作、应变能力。

六、其他事宜

(一)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乡建设示范性劳动竞赛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度技能竞赛的通知》(建会函〔2021〕443号)有关规定,对竞赛获奖选手予以奖励。

(二)各参赛代表队在竞赛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比赛各项规定。竞赛期间,所有参赛选手需由所在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7月3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竞赛组委会邮箱1014010772@qq.com。

(四)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将报名表及参赛选手资格证明材料(盖章扫描版),于2021年8月20日前报至1014010772@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 程中梅
0551-62878068

合肥市市政工程协会 邓丽娟
0551-62618502

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照明专委会 王芳 0551-64687507 13866130791

  

附件:1.2021年度安徽省“沥青工”、维修电工(路灯)”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队登记表

  
   2.2021年度安徽省“沥青工”、维修电工(路灯)”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登记表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安徽省“沥青工”、维修电工(路灯)”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队登记表.doc
2021年度安徽省“沥青工”、维修电工(路灯)”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