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房函〔2023〕55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3〕215号),现就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我省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指导全省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设置 

本次考试继续使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合肥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资格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估价师

1111

(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112

(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