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23年度安徽省“皖建工匠”的决定

建会函〔2024〕66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发挥工匠作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2023年度安徽省“皖建工匠”选树活动。通过推(自)荐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命名沈珠珠等30名同志为2023年度安徽省“皖建工匠”,赵腾等20名同志提名2023年度安徽省“皖建工匠”。希望受到命名的“皖建工匠”不忘初心、再接再厉,充分发挥业务专长、承担责任义务,切实提升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

 

附件:1.2023年度安徽省“皖建工匠”名单

2.2023年度安徽省“皖建工匠”提名名单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安徽省“皖建工匠”名单.doc

2023年度安徽省“皖建工匠”提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