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号
根据企业申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定,注销安徽鑫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A234048957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28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号
根据企业申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定,注销安徽鑫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A234048957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