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建人函〔2022〕56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宿州、阜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围绕“争当五个住建人”主题,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忠诚履职,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干担当、奋发有为,加快推进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